法語翻譯公司認為一種外語所說的常用知識對于翻譯實踐來說,并不是不可缺少的要求。可以概括說,雙語持有者用他的第二種語言進行口頭交流,而筆譯人員則運用第二種語言通過書面文獻與編輯和讀者交流,為編輯和讀者服務。因此正規法語翻譯公司筆譯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從不即席表達自己的想法,從不陳述純屬個人的見解,從不隨意講述通過書面形式托付給他的那些思想。筆譯人員既無權介紹那些想法,也無權安排論據。正規法語翻譯公司筆譯人員與原作者相比,無論從質量方面,還是從數量方面都收到限制。譯員只能重新表達信息,但無權“處理”信息。筆譯人員不是用第二種語言創造 他要筆譯的信息,因此,他只能是個接受型的雙語持有者。
表達對第二種語言的理解是必不可少的嗎?對雙語現象的研究表明,對第二種語言的估價中,不能把理解與表達同等看待,理解通常要高于表達。索菲木瓦朗認為:用母語,我們的理解能力勝于表達能力。這種根據口語得出的看法在書面語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因此,雙語持有者或許具有第二種語言的完備的“良好知識”,而正規翻譯公司筆譯人員只要具備第二種語言的“理解知識”也就夠了。筆譯是用一種非常熟悉的語言通過書面形式講出用另一種較為熟悉的語言已經深入理解了的內容。或許可以這樣說,當正規法語翻譯公司筆譯人員對原有文獻的語言的書面語知識已經全面掌握之后,便可以節省他的這種語言的口語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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